一、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受理110年4月至12月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案送件自即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止受理送件(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站/便民服務/表演藝術科/110年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斗六表演廳補助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辦法項下下載,請依格式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免備文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表演藝術科(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