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表演藝術常態補助因應疫情調控措施如下: 1.高雄市文化局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影響,有關111年常態藝文補助活動受疫情影響致須跨期別展延者,可提出申請展延至111年12月31日,並保留原核定額度。 2.跨期別延期者須於原活動日期前來函申請,確定之演出日期及地點須於111年10月31日前經本局核備,未依上述規定完成申請者,視同撤案辦理。 3.前已來函因疫情延期跨期別撤案者,亦可再提出延期申請。